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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弟兄姊妹之家入住申請(一〇三學年)(2014/06/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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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弟兄姊妹之家入住申請(一〇三學年)

提後二20~22:『但在大戶人家,不但有金器銀器,也有木器瓦器;有作為貴重的,也有作為卑賤的;所以人若潔淨自己,脫離這些卑賤的,就必成為貴重(性質)的器皿,分別為聖(地位),合乎主人使用(功用),豫備(訓練)行各樣的善事。你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慾,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,竭力追求公義、信、愛、和平。』

入住資格:

必需是主內聖徒,且滿15足歲者(高中)。
願意拿出時間操練:追求真理、經歷生命、學習事奉、建立性格,成為合乎主用的貴重器皿。
願意同過身體生活:就是團體的神人生活,並盡力顧到自己在團體中的本分與責任,操練脫離自私並顧到別人。
願意順從召會帶領:接受十架的了結,不堅持自己的意見、癖好,肯接受長老,服事者或學生管家的交通與勸告,並學習凡事主動交通。
申請須知:

申請截止:2014/8/3
以每個學年為開始,不開放寒假申請。
申請者需參加8/10至8/24兩週的試住週。
申請入住者需填寫申請表,經由與當地長老交通,並於申請書上簽名後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繳回。
郵寄: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479號 青少年服事組收
傳真:04-22227210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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