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 神的義就是神在祂公平和公義之行動上的所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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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寄託在神公義的根基上。
二 這根基就是神的公義,也就是神寶座不可動搖的根基。 |
貳 義有四方面的意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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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義就是按着神公義且嚴格的要求,在神面前與人事物都是對的。
二 義乃是那作爲那靈活在我們裏面之基督外面的彰顯。
三 義是神國的事。
四 義是在我們的所是上與神是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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叁 義與神外面的行動、作法、行爲、和活動有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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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神所作的一切都是義的。
二 凡神在祂公平和公義上的所是,就構成祂的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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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 神在祂兒子耶穌的血上是公義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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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神在祂的話上是信實的,在祂兒子耶穌的血上又是公義的。
二 祂的話,就是祂福音真理的話,告訴我們,祂要因着基督赦免我們的罪;基督的血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,使祂能赦免我們的罪。
三 赦免我們,是釋放我們,使我們脫離罪的虧欠;而洗淨我們,是洗去我們不義的玷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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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 義與神的國有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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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召會生活乃是神的國,而神的國就是義。
二 神的寶座是以義爲根基而建立的。
三 神的義在那裏,神的國也在那裏。
四 在舊約裏,義與國度常是同義辭。
五 凡是有義的地方,一切都正確的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;這就是國度。
六 義的第一個結果是神的形像;然後,義建立神的國。
七 有義居住在新天新地的意思是,一切都井然有序,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,並且都得以規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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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 在啓示錄十九章七至八節我們看見新婦的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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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基督成爲信徒的義有兩方面。
1 第一面是基督作信徒的義,使他們在悔改歸向神並信入基督時,客觀的在神面前得稱義。
2 第二面是基督作信徒的義,從他們活出來作神的顯明;這位神就是在基督裏賜給信徒的義,使他們主觀的蒙神稱義。
3 基督作我們客觀的義,使我們在祂裏面得神稱義。
4 基督作我們主觀的義,住在我們裏面,爲我們過一種能得神稱義,一直蒙神悅納的生活。
二 基督從眾聖徒活出,作他們主觀的義,成爲他們的婚筵禮服。
1 我們所接受,使我們得救的義是客觀的,使我們滿足公義之神的要求;而得勝聖徒的義是主觀的,使他們滿足得勝基督的要求。
2 馬太二十二章十一至十二節裏的婚筵禮服,表徵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活出來並藉着我們得着彰顯的基督,成爲我們超凡的義。
三 主的新婦,祂的妻子,『自己豫備好了。又賜她得穿明亮潔淨的細麻衣,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』。
1 啓示錄十九章八節明白的將衣服聯於義。
2 八節的『義』原文是複數,可譯爲『義行』。
3 這些義行,不是指基督作我們所接受,使我們得救的義。
4 細麻衣指明我們得勝的生命,我們得勝的生活。
5 這細麻衣就是從我們裏面活出來的基督。
四 『凡被請赴羔羊婚筵的〔得勝聖徒〕有福了』。
1 這裏羔羊的婚筵就是馬太二十二章二節的婚筵。
2 被請赴基督的婚筵是有福的。
3 被請赴羔羊婚筵的得勝信徒,也是羔羊的新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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